洞头县城市介绍

洞头县 · 城市介绍

洞头区(原洞头县)位于浙江省东南部,瓯江口外,地处北纬27°51′—28°16′、东经120°55′—121°17′之间,由103个岛屿组成,是全国14个海岛区(县)之一,素有“百岛之县”之称。岛屿呈弧形列布于温州湾外海,北接乐清市,西邻温州市龙湾区、瓯海区,南连瑞安市,东濒东海,扼守浙南沿海航运要冲。
“洞头”之名始见于明嘉靖《温州府志》,因主岛洞头岛“山中有石洞,直通海面,潮汐出入如呼吸”,故称“洞头”。清乾隆年间设洞头汛,民国时期置乡,1953年正式设立洞头县。2015年8月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洞头县,设立温州市洞头区,成为温州市下辖的市辖区,行政隶属关系未变,仍由温州市直接管辖。
全区陆域面积153.6平方公里,海域面积2665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约14.2万人(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),户籍人口约14.7万人。下辖5个街道、1个镇、3个乡,区政府驻北岙街道。
洞头历史悠久,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活动,唐宋以来为海防重地,明清设卫所,近代为浙南革命根据地重要组成部分。1952年洞头解放,1953年建县,2015年撤县设区,实现从海岛县向城市功能区的战略转型。
经济以海洋经济为主导,形成现代渔业、临港产业、滨海旅游和海洋生物医药协同发展的格局。2022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8.9亿元,海洋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超65%。建成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、省级渔港经济区及洞头半岛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。
交通依托洞头半岛工程(2006年通车)与温州主城区实现陆路联通,沈海高速复线、甬莞高速穿境而过;洞头中心渔港为国家一级群众性渔港;温州港洞头港区纳入全省港口一体化布局。
先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、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、全国双拥模范城、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等荣誉称号。
友情链接